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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创新药械奖励》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3-08   18:24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4-00277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发布日期 2024-03-08
信息名称  《江苏省创新药械奖励》政策解读
时  效

2024年省财政首次运用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的方式,下达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1.66亿元,对全省上年获批的创新药械给予全覆盖奖励“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更好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发〔2023〕9号)中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强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方式支持企业发展,省财政厅、工信厅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会同药监局、卫健委、医保局探索跨部门协同机制,共同研究制定了创新药械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二、政策奖励对象是什么?

2024年政策奖励对象是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注册证书批准时间为准)获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三类创新医疗器械的省内企业。根据省药监局提供的信息形成拟支持项目清单,包括8个创新药、9个改良型新药、9个三类创新医疗器械。

三、政策奖励标准是什么?

在省内生产的创新药械,参照《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1〕59号)明确的标准,省级财政对于每个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三类创新医疗器械,分别给予1000万元、330万元、660万元的奖励。

委托外省生产的创新药械,按照省内生产奖励标准的70%安排资金支持。

四、政策有什么后续计划?

省财政将继续加强部门协同,积极营造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良好生态,高标准推进我省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一是实施临床试验机构奖励。会同省工信厅、药监局、卫健委,对省内临床试验机构2023年度创新药械研发服务金额达到500万元的,不组织专家评审,按普惠方式安排奖励资金。

二是持续推动惠企利民工作。加大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政策宣贯,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工作方式的扩面提效,支持更多重点产业加快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