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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审”联动 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日期: 2024-03-25   15:00   字号:[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近日,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以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提升监督质效,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保障作用。

   《意见》明确,一是建立全方位的工作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共同商定联动检查项目,专项工作相互提供业务协助支持,共同制定问题检查和治理的办法措施;二是建立多层次的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向对方提供工作计划、数据资料、检查报告和问题整改情况等,在涉及线索移送、问题整改处理等方面加强研讨沟通,联名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协同联动事项形成的报告、专报、信息;三是建立立体化的监督协同机制,适时共同开展联合检查、专项督查和业务培训,市财政局每年将审计发现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方向,双方在监督中,严格审核被监督单位问题整改资料,发现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者虚假整改、整改不实的,及时向对方通报;四是建立联动式的线索移送机制,市财政局在财会监督中,发现属于市审计局监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告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涉嫌财务数据造假、财务报表不真实、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财政局。双方在规定期限内对移送事项进行审查,协同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五是建立长效化的成果共享机制,共同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情况、反映的有关问题、反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作为制定政策计划、完善制度措施、安排预算资金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及时研究解决双方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

   《意见》要求,加强工作联系,明确专门处室负责扎口双方日常联络、工作会商、线索移送、办理反馈、重要情况通报等沟通事项;加强人员调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商请对方人员参与有关检查和督查,实现监督力量的互补与整合;加强业务指导,市审计局加强对市财政局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市财政局积极参加市审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以审代训工作;加强对下督导,适时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完善市区两级协同联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