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1235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信息名称 |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 ||
时 效 |
启东市财政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41号),现将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0000015Z155060010002)提前下达你们,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支持竞争性评审选拔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具体预算金额见附件1。
二、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76号)有关规定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按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
预算明细表
2.提前下达2025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