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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30   17:26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4-01158 信息分类  财政资环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发布日期 2024-12-30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  效

根据年度全省林业建设重点任务和各地森林资源状况,现将2024批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支出列202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农林水支出, 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按因素法分配,用于支持公益林生态补偿、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国土绿化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精神,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造林绿化、种植苗木和草皮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人造湿地公园确需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依法依规建设,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严禁对违规行为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各市、县要根据省下达的资金数额结合任务清单、绩效目标,统筹考虑各地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坚持科学造林、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体理念,因地制宜提出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安排方案,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实施地点,将项目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

、专项资金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市县实施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县林业部门审核备案或批复;省直单位实施的项目,实施方案报省林业局备案或批复。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项目按照《江苏省省级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苏林计202427号)要求执行。

、请按照《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7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 2024年第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 2024年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分配表

3. 2024省级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表

4. 2024国土绿化资金分配表

5. 2024林业产业资金分配表

6. 2024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7. 2024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金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