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我省流域防洪、区域引排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省财政2024年下达省以上资金211亿元,比上年增长18%,有力保障了我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
2024年省财政下达资金中,中央资金124.5亿元(其中增发国债资金71.9亿元)、省级财政资金86.5亿元,重点支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等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支持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等工程。为降低市县筹措资金压力,促进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省财政将部分国债水利项目省以上补助比例一次性提高20%(最高不超过80%),相应减少市县负担14.4亿元,全力保障国债项目按时开工并顺利推进。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以新时代治水思路为指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系统构建江苏现代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政策保障措施,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着力提升资金效能,为保障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筑牢防汛救灾基础提供坚强财政支撑。(农业农村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