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推动省属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金融强省建设,近日省财政厅建立省属金融企业经营情况月度监测机制。
一是突出监测重点。对省属金融企业经营指标、风险指标、服务实体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同比、环比增减比例及相关工作做法成效等进行月度监测,及时、全面、系统掌握省属金融企业经营管理质效,对指标变化原因进行分析研判。
二是强化公司治理。对省属金融企业党委会和董事会召开情况、重要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强化内部管理情况进行月度监测。推动省属金融企业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公司治理程序,强化对分子公司的“穿透管理”。
三是做好结果运用。根据月度监测结果,汇总形成省属金融企业经营发展趋势和风险防控态势分析,供领导研究决策。对省属金融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困难瓶颈及时研究解决,统筹做好“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相关工作,推动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