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泰兴市财政局始终立足财政职能职责,树牢安全底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蹄疾步稳。
一、强化立项把关,严控财政支出。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从严进行评估手续审核。一是严格按照《泰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严把评估关口,对审查认定超过财政承受能力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一律不得实施,坚决防范不顾财力水平盲目上新项目。二是明确不得以应急等为由规避政府投资立项、项目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列入“新形象工程”负面清单的一律不得建设,对年度内新增投资项目,必须确保不超过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支出限额,且主管部门需在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后,方可纳入投资计划,防止过度投资。三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按照轻重缓急妥善安排各类政府投资项目支出,做好资金预算审核,大力压减非必要支出,将资金优先用于学校、城建、医院等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领域。
二、加强投资评审,确保项目质量。树牢服务意识,扎实开展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评审管理机制。一是坚持制度先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泰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泰兴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暂行)》《关于明确2024年项目投资评审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评审范围和工作原则,夯实制度基础。二是细化评审要点,优化评审流程,指导单位按要求提供评审资料,推进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项目评审可操作性,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效率。三是深入项目一线,通过踏勘现场,将工程所在地水文条件、工程现状摸实摸透,不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参与工程重要节点施工、检测、验收等监督,确保评审结论针对性强、贴合实际。
三、严格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不断规范财政资金审核拨付程序,跟踪项目资金流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一是科学调度、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及时完善资金申请手续,对重点工程,尤其是民生工程畅通用款审核,全力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二是率先上线运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模块,建立“预警为主、拦截为辅、查纠结合”的动态预警机制,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所有市级预算单位纳入监控范围,重点监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有效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三是开展部门联动和延伸监督,实施重大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跟踪监督,定期核查项目管理,严防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规范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