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进一步提升我省自主创新策源能力,夯实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基,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12月1号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1508(邮政编码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oyma0715@163.com
附件:《江苏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