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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启动省属金融企业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年活动

发布日期: 2023-06-25   09:10   字号:[ ]

  为深入学习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金融和国资国企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推动省属金融企业持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防范各类风险,近日,省财政厅启动省属金融企业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年活动,督促省属金融企业对标对表开展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将国资监管要求真正融入企业内部管理各环节。 

  一是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走深走实。要求省属金融企业对照省财政厅国有金融资本管理“1+N”制度体系,对企业已出台的“三重一大”、公司章程、资产股权转让、房屋出租、企业年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集中采购、业务管理、工资薪酬、负责人履职待遇、公务用车、准备金计提、呆账核销和不良资产转让等16个方面的政策制度逐个逐项检视筛查,对可能存在的缺项漏项、超范围标准等问题全面修订完善。着力解决省属金融企业可能存在的制度执行不彻底、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推动财政部门国资监管要求真正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 

  二是采取措施保证企业各项制度修订完善到位。省财政厅对省属金融企业下发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修订计划清单,明确具体事项涉及的专门制度依据,并逐月发文督促企业当月应开展具体政策修订完善工作。企业修订的制度草案报省财政厅进行初核,初核通过的由企业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颁布实施。 

  三是形成国有金融资本制度内外监督合力。本次省属金融企业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年活动,对内构建企业内部管理“防火墙”,要求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制度,集团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层层传导,加强对相关政策制度的教育培训,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少数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闭环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省财政厅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监管,对企业制度制定(修订)情况并进行全程纪实,将其作为2023年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的依据。同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省属金融企业国资和财务管理财政监督范围。 

  改革探索不停步,制度建设不止息。开展省属金融企业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年活动,是省财政厅向纵深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要手段,对持续推动省属金融企业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保持同业头部地位,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更好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推动省属金融企业在新阶段新征程中更好担当作为,更高质量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