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及《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更好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财政社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6月30号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1508(邮政编码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省级财政社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oyma0715@163.com
附件:《江苏省省级财政社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