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经研究,现对黄宏亮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我省国际货运班列境内外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财政积极围绕财政职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升财政政策引导效用,大力推动我省国际货运班列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中欧班列补贴政策。根据财政部中欧班列财政补贴标准要合理控制,只降不升,各线路财政补贴强度应逐年退坡,结合我省中欧班列每年开行数量增幅较高的实际情况,近三年省财政每年安排中欧班列补助资金保持1.6亿元不变,助力将省班列公司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国际货运班列公司。同时,为加强中欧班列财政补贴资金管理,2022年,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了加强全省中欧班列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对中欧班列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职责、补贴标准、资金拨付、台账管理以及绩效评价与监督等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二是支持运输结构调整。“十四五”以来,省财政累计下达运输结构调整补助资金2.18亿元,支持全省组织集装箱货物选择内河水运运输、内河集装箱示范航线等给予支持,对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予以引导性补助,支持我省货运班列发展多式联运。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了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建设市评选工作。经各市申报、竞争性评审和结果公示,支持南京、无锡、徐州、苏州4个设区市开展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市建设,按8000万/市分年度安排奖补资金,推动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三是支持多式联运货运枢纽场站建设。2022年,省财政下达连云港市交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铁路装卸场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我省班列多式联运相关基础设施,推动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对国际货运班列发展、运输结构调整、多式联运等的引导作用,管好用好中欧班列补贴等相关资金,进一步深化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推动中欧班列提质增效。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