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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23-03-09   16:19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字号:[ ]

为加强我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一是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办法》要求制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目标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等。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目标按时间段分为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绩效目标分解和细化为系列绩效指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设定,涵盖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

二是全面实施运行监控。绩效运行监控覆盖绩效目标完成、预算执行进度、风险防控、财务管理与核算等情况。绩效运行监控由省级和各地共同组织开展,主要采用目标比较法,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月报、季报,定期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控。

三是科学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等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绩效评价采取分级分险种实施的原则开展,分为各地自评和省级绩效评价。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工作可委托中介机构、专家等第三方具体实施。

四是切实强化结果应用。及时通报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积极整改到位。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政策、改进管理和督促激励的重要依据,逐步在资金安排中予以应用。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与会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把绩效理念和要求融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过程,组织做好基金绩效管理工作,提升基金使用效益,防范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