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3-00428 | 信息分类 | 财政经济建设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
信息名称 |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2〕189号) | ||
时 效 |
各设区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加强交通养护资金保障,经研究,现将2023年部分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地区、金额、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见附件。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2023年交通养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普通国省道养护和航道养护。请你们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养护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开展普通国省道和航道船闸养护。同时,要加强绩效管理,按要求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