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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3-03-28   16:31   字号:[ ]

为进一步完善省级文化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文旅厅、省广电局对有关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拟定的《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4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1505房间,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标注“《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或“《江苏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scztjkw@163.com

 

附件:1. 《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江苏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