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3-00406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算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3-03-28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结算2022年度市县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的通知 | ||
时 效 |
为支持市县政府做好“三保”保障,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对你市(县)2022年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进行结算(具体数额见附件)。补助资金通过2022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列“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结算项目,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
请各设区市财政将资金全部分配下达到区级财政,不得留在市本级,也不得采取变通方式收回市本级财政。各地要切实承担起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分配使用奖补资金,加强“三保”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县区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兜牢“三保”底线。
附件:2022年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结算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