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3-00192 | 信息分类 | 事务所管理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会计处 | 发布日期 | 2023-02-13 |
信息名称 | 宜兴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增股东公示 | ||
时 效 |
2023年2月13日收到宜兴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新增股东吉栩函的申请,现公示如下:
吉栩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200240011,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8年2月至今在宜兴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上述注册会计师拟任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最近连续3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且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0年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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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