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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船舶污染治理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苏财建〔2023〕115号)

发布日期: 2023-11-27   14:28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3-01784 信息分类  财政经济建设
发布机构  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发布日期 2023-11-27
信息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船舶污染治理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苏财建〔2023〕115号)
时  效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区域发展

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船舶

污染治理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苏财建〔2023115

各有关设区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船舶污染治理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8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分解下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23740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船舶污染治理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请你们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江苏监管局的监督检查。

二、请你们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照苏发改投资发〔2023740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分解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3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方向)船舶污染治理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23814

附件



2023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
  船舶污染治理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项目名称

金额

合计

5041

1

南京市

南京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1208.5

2

无锡市

无锡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406.5

3

徐州市

徐州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1384.5

4

常州市

常州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206.5

5

苏州市

苏州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7.8

6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100.4

7

淮安市

淮安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201.6

8

盐城市

盐城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304.7

9

扬州市

扬州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210

10

镇江市

镇江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35.1

11

泰州市

泰州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737.5

12

宿迁市

宿迁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3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2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