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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财政局多举措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发布日期: 2023-11-02   14:23   字号:[ ]

   近年来新沂市财政局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财政保障,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切实做好投入保障。积极探索资金筹措方式,统筹上级补助、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政府债券等相关渠道资金,聚焦美丽宜居特色田园、村内主要道路、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公共空间治理)、农村公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重点任务,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投入保障。一是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近年来我市农村户厕改造共投入资金7607.66万元,拨付村内主要道路建设奖补资金26820.97万元、农村公厕建设奖补资金2520万元、公共空间治理经费27940万元、农村绿化奖补资金8270万元,有效改善农村生态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二是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补短板。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建立完整的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处置体系,年拨付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28812万元;共争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上级资金4229.52万元,本级投入23076.42万元,以可持续治理为导向促进废水、废物资源化利用。三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美丽宜居及独具新沂特色的田园建设。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域开展美丽田园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每年预留6000万元用于10个特色田园、50个美丽宜居创建奖补。截至目前,共拨付美丽宜居及“新沂版”特色田园建设资金10474万元。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多面形成工作合力。我局积极做好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和相关主管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一是项目奖补靠前发力。联合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奖补政策,改造农村公厕、户厕,奖补村内主要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齐乡村振兴建设短板,提升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二是资金使用明确规范。会同主管部门出台《新沂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管理办法》,在解难题、保质量、重管护上下功夫,明确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使用范围、管理职责和目标等,规范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三是政策落实有力有效。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部署和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省级评价工作,2022年我市获全省首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县称号。

   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发挥资金效益。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流程,完善资金使用方向和支持范围,落实公开公示制度,严肃处理套取、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紧盯项目质量时效,努力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新沂市财政局将持续发力,做好保障投入,运行长效机制,跟踪项目成效,继续增进广大农民福祉,关心农民群众健康,擦亮乡村底色,扮靓新沂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