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通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情况,省财政厅再次获得表扬,这也是我省连续第7年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江苏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9万亿元,比上一年度增加0.36万亿元,增长10%。
近年来,省财政厅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财政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扎实做好“大统筹”文章,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能,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制度引领。以法治建设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在全国率先修订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规章,并在省级层面首个专门出台事业单位房产、车辆管理办法。二是坚持盘活增效。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破解财政收支矛盾,释放存量国有资产潜能与活力;形成资产配置预算审核机制、资产使用合作共享机制、资产处置公开竞争机制,以及集中统一监管机制等四项成熟经验做法。三是坚持重点创新。深入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创新构建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双集中统一监管格局;全面推开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在全国做出高标准示范。四是坚持夯实基础。扎实推动资产管理业务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高质量做好国有资产年报、月报以及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不断夯实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经常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