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安全生产及应急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财政厅制订了《江苏省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标注“《江苏省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ianrui@czt.js.gov.cn。
附件:《江苏省省级安全生产及应急救灾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