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现就《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核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2023年11月19日前,公众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金融处,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核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cztjrczhk@163.com
附件:附件-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核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