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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1   11:39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江苏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5号),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组织保障,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回应关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进落实、加强监管、优化环境

(一)加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加强预决算公开。着力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制定2022年省级预决算全面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形式、关注媒体宣传和舆情反馈。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功能,并内嵌江苏省预算一体化系统,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强化过程监督。明确做好2022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定期统计汇总各地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动态掌握市、县预决算工作情况,加大对地方、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力度。二是深化财政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债券发行信息、债券还本付息情况等内容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中国债券信息网、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开,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满足投资者需求。在首次清理和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的基础上,发文要求省有关部门每年动态调整,年底前通过部门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清单,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公开、透明。加强和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信息公开管理,利用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PPP专栏等渠道,促进PPP各参与方诚实守信、严格履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三是持续做好政策法规公开。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二批次,确定废止56件、失效1件、修订10件;对耕地占用税、资源税财税政策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确定废止11件、失效7件;组织开展财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共确认废止21件、失效14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42件,均主动公开相应清理结果。本年度新出台财政规范性文件10件,均主动公开并标注有效性,存量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标注工作已按照我省统一规定按时完成。拟定《江苏省财政厅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主动公开,2022年度所涉重大决策事项均落实公众参与、法律审核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并及时公开决策结果。四是加强财政政策解读。在厅门户网站开设落实国务院33条、苏政40条、苏政办22助企纾困财政政策专栏,集中发布服务事项、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同时专门发文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加强惠企政策宣传,有效加强助企纾困财政政策宣传解读。精心组织参加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专题电视节目、走进省级机关先锋直播间,围绕苏政40、服务高质量发展等主题,为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解读最新政策。今年先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9次,其中我厅分别就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等2项工作牵头进行了发布,获得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切。先后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4次,与媒体记者交流在退税减税降费、财政支持减污降碳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及时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2件,上年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依法答复111件。答复件中予以公开59件,部分公开30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7件,不予处理4件,结转下年办理1件。

(三)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做好制度保障。及时印发《江苏省财政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重点任务,明确牵头处室,细化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到人。二是加强工作指导。通过印发《2022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21121号),明确省级部门和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解答预决算公开相关问题,提升全省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受理、妥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加大与申请人沟通力度,引导申请人正确、合理申请政府信息,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合规。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建好管好用好厅门户网站、厅内网、微信公众号、财政简报等信息宣传平台,形成财政厅内外联动宣传矩阵,确保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被广泛转载、传播和分享,增强网络正面舆论引导能力。持续加大江苏财政微信公众号推广力度,扩大影响力,做精做细公众号头条、资讯、市县、荐读四个栏目,及时传递重大财政政策、重要财政工作信息。今年,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适时发布要情资讯,全力保障做好重大新闻事件宣传发布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巩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明确工作考核标准。今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省财政厅年度绩效考核规则》,明确工作要求,细化评价标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二是改进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厅门户网站运维管理,调整优化栏目设计,按照最新要求对相关栏目进行开设、微调,将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展示财政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35

1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62.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江苏省财政厅部门2022年度(1—12月)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9

0

0

0

0

3

1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8

0

0

0

0

1

5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9

0

0

0

0

1

3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1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求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8

0

0

0

0

3

1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江苏省财政厅较好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政务公开工作研究不够的的问题。

下一步,江苏省财政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苏省财政厅2022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