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金〔2022〕101号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20)92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确定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为我省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承办机构。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