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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财政:规范评审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公正公平

发布日期: 2022-08-19   08:48   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升其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政府采购公正公平,近年来,海安市财政局通过制定相应负面清单、加强评审专家考核管理等措施,不断强化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监管,确保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制定负面清单,规范评审行为。《海安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列出了4项禁止行为及15条具体内容,针对入库、评审、评审结束后等环节作出具体规范,包括禁止提供虚假材料进入专家库、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等。

    二是加强考核管理,提高评审质量。市财政从2022年起,对评审专家参加海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结果与评审专家抽取资格挂钩,集中考核结果与评审专家评价等次挂钩,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是规范评审费用,促进阳光透明。出台《关于规范海安市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明确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列支渠道等事项,同时,列明评审专家不得获取劳务报酬的几种情形,包括“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评审”、“个人原因致评审错误”、“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