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2-01311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算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2-08-18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 ||
时 效 |
徐州市、丰县、沛县、连云港市财政局:
为支持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加快转型发展,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苏财预〔2022〕61号),现下达你市(县)2022年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具体数额见附件。此项资金通过2022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结算项目,项目代码Z155110000001。
你市(县)要根据本地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转型发展情况和财力水平,合理安排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向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转型发展任务重的地区倾斜。要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制定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方案,切实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规定的领域和方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江苏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