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发布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发布日期: 2022-08-18   16:06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2-01308 信息分类  财政预算
发布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2-08-18
信息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时  效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支持基层落实好三保保障,现下达你市(县)2022年第二批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见附件)。补助资金通过2022 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结算项目,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

该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地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等三保支出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筑牢三保底线。

设区市财政要将资金全部分配下达到区级财政,不得留在市本级,严禁推迟下达,严禁截留挪用,严禁采取变通方式收回市本级财政。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县级财政要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附件:2022年第二批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