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财政要闻

海安财政:强化示范村、先进村创建资金保障,推动解锁乡村振兴“新引擎”

发布日期: 2022-08-17   14:58   字号:[ ]

    十四五规划以来,海安市聚焦乡村规划发展,因地制宜,片区化打造一批彰显海安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点,逐步带动形成“串点连线成片”新农村风貌格局,加快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海安市财政局围绕示范村、先进村创建,不断强化资金保障,推动解锁乡村振兴“新引擎”。

    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出台《海安市培育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财农[2021]2号),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为示范村、先进村创建资金提供制度保障。海安市2021年度重点培育15个示范村、35个先进村,目前成功通过南通市验收的共有8个示范村、10个先进村,位居南通地区前列。

    二、科学统筹,整合资源。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合理安排资金,聚焦重点,有的放矢,整体推进,形成“1+1>2”的联动效应。自2021年以来,共计统筹安排资金8200万元,用于示范村、先进村创建,重点支持示范点创建。进一步整合高标准农田、四好农路、农村户厕改造、绿美村庄建设工程等项目资金,优先保障示范村、先进村建设,全力支持示范点创建。

    三、强化监管,提升绩效。加强项目绩效前置审核,统一纳入预算一体化项目库,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督,定期对全市涉农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支出进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现资金“穿透式”监管,有力地促进涉农资金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