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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2〕14 号)

发布日期: 2022-07-25   17:49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2-01231 信息分类  省综改办
发布机构  财政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7-25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2〕14 号)
时  效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使用方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125号)、《关于命名第九批次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的通知》(苏房村联〔20223 ),现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财政奖补资金。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列2022“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科目。

本次奖补对象为第九批命名村庄(详见附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奖补标准为每村300万元,苏南地区奖补系数0.8,苏中地区奖补系数1.0,苏北地区奖补系数1.2,已享受过省级财政奖补的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村庄规划建设示范、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村及特色田园乡村,按照以上标准的50%给予奖补。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项目不再奖补。

省级奖补资金用于创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公益性项目支出,包括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改善产业发展环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庄管护等。奖补资金可以用于奖补已评价命名的村,也可以用于建设新的特色田园乡村,由县级财政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各地要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