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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农【2022】53 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7- 01   16: 57     信息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字号:[ ]

南京市、淮安市、响水县、泗洪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为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54 号)精神,结合2022年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项目申报、评审以及中央对我省2021年示范区建设评估结果,现将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2022年示范区建设资金,用于补助2022年我省新增的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都市田园乡村振兴项目、响水县黄河故道乡村振兴项目和泗洪县西南岗乡村振兴项目等3个示范区建设;2021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用于在中央2021年度示范区建设评估中获得A等次的淮安市淮阴区红色刘老庄乡村振兴项目,支持其继续巩固提升建设成果(详见附件1)。以上资金支出均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11 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名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项目代码:Z175070060003)。

二、有关要求

各市县要把示范区建设作为引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压紧压实县级主体责任,认真按照中央反馈的综合评定意见完善项目设计规划。要对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情况评估方案(试行)》(国乡振司发〔20221号)要求,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实施管理,精准提升项目成效。对形成的资产及时确权,建立经营主体和农户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避免简单收益分红模式。要严格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50 号)要求,管好用好补助资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执行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对照示范区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扎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示范区建设原则上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于20231月底前报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好经验、好做法也请及时报送。

 

附件:1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情况表

      2.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市县)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情况表(1).xls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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