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财政要闻

我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供给,更好聚焦地方特色引导科技赋能

发布日期: 2022-06-23   08:41   字号:[ ]

“十四五”以来,江苏财政围绕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按照我省地方特色农业发展产业政策要求,有序推进创新产品保护管理工作,积极构建保障充分、覆盖广泛、服务精准、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差异化、多品种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助力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日前,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确定“地方财政补贴型虾稻共作小龙虾养殖保险”等10个保险产品为2022年度农业保险创新产品并予公布。

一是强化供给优化打好产品创新牌。围绕构建以大宗重要农产品保险为主体,高效农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为辅助,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农业保险发展格局,先后出台《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保险创新产品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相关文件规定,指导创新产品各项推进工作,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不断扩大农业保险产品供给范围,为参保农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南京市、徐州市等11个设区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申报包含茶叶种植低温指数保险、鲥鱼养殖保险、露地旱生蔬菜价格指数等37款创新型险种,综合考虑创新保险产品特点要求,并结合各地申报保险产品的开展情况。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确定“地方财政补贴型虾稻共作小龙虾养殖保险”等10个保险产品为2022年度农业保险创新产品。

二是聚焦地方特色打好服务创新牌。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江苏始终将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创新产品保护管理始终聚焦于地方经济服务,积极对接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为农业项目保驾护航。比如在淮安市盱眙县开发了地方财政补贴型虾稻共作小龙虾养殖保险保障稻虾共作这种新型养殖模式,在徐州市丰县开发了地方财政补贴型露地旱生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在连云港市赣榆区开发了地方财政补贴型黄桃价格指数保险,具有首创性和示范性的产品传递出了地方特色优势服务导向,具有示范效应。

三是引导科技赋能打好科技创新牌。近年来,江苏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明显加快,成果转化推广不断加强,得益于人工算法、区块链、遥感技术等农业风险管理科技创新,农业保险数据采集能力、风险建模能力、产品设计能力上了一个新台阶。区域产量类、价格指数类、天气指数类等创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开发数量、质量双丰收。徐州市丰县开发的地方财政补贴型露地旱生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宿迁市泗阳县地方财政补贴型桃价格指数保险,徐州市睢宁县的地方财政补贴型瓜蒌气象指数保险等产品出现在2022年度农业保险创新产品目录,成为年度创新中选险种。

下一步,江苏财政将会同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督促各地、各承保机构加强创新产品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创新保护期内各项工作,为参保农户提供更为精准、切实高效、丰富多元的保险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