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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高质量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设

发布日期: 2022-06-22   15:11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字号:[ ]

为贯彻落实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省财政近日下达2022年度森林资源管护资金2亿元,支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具体用于公益林的补植、抚育、管理以及护林等支出。

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为使用管理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保护宝贵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充分发挥其森林生态效益,省财政狠抓制度建设,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实际,省财政会同省林业部门,先后制订了多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偿对象、资金拨付和管理、检查与监督责任,为管好用好资金打下制度基础。

二是提高补偿标准。2005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立以来,补偿标准进行了6次提高,从最初的每亩补助8元,提高到现行的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每亩补偿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每亩补偿19元、省级公益林每亩补偿35元,为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保障生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是形成政策合力。积极争取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鼓励全省各地建立市级、县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与此同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鼓励各类社会主体以认种、认养等方式参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

目前,我省现有经国家和省批准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560万亩,其中国家级37万亩、省级523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