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相关精神,帮助更多农民群众进城购房改善住房条件,宿城区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政策支持力度。
(一)进城入镇奖补政策。宿城区对农房改善群众在中心城区规定范围内购房的,区财政按搬迁农户购房款的一定给予补贴;新增二手房购房补贴、对跨县区购买补贴标。
(二)契税补贴政策。根据搬迁农户实际获得的货币补偿额,和购房时适用契税税率,给与契税补贴。
(三)公积金政策。对纳入农房改善计划的农业转移人口,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信用良好,在中心城区规定范围内购房的搬迁农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兜底保障政策。坚持特困群体保障措施,对低保、特困、困难家庭等对象,给与享受安置房价格下浮10—20%的政策支持,同时提供“暖心房”、共有产权等个性化帮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