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根据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省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下达了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其中徐州市当期基本保险费收入计划为1,022,863万元。
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从 2021 年1月1日起,我省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基金缺口分级负担、各级政府责任明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基金预算编制采用“两下一上”的办法。文件规定,对未完成省下达的收入计划和违规少收多支形成的管理性收支缺口,由同级政府全额承担。
此次省下达徐州市的当期基本保险费收入计划1,022,863万元为省“二下”数据,相比“一下”1,065,927万元核减了43,064万元,核减额占省“一下”数据核增额51,479万元的83.65%。
在徐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市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通力协作,成功核减2022年企业养老金征缴计划4.3亿元,切实防范了基金收支风险向地方财政转移。市级财政可轻装上阵,统筹安排更多的资金用于民生保障和社会经济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做出更大贡献。
下一步,徐州市财政局将会同市人社、税务等部门,紧紧围绕年度基金收支计划,积极组织基金收入,严格基金支出管理,加强基金运行监督和风险预测预警,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