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社会工作人才开发资金使用办法,着力提升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激励和保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加大社工人才引进支持力度。设置引进优秀实习生补贴,按本科生1000元每月、研究生1500元每月的标准进行发放;设置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社会工作本科以上学历、高级社会工作师等高层次人才按5000元每年给予薪酬补贴,共补贴5年;设置高校宣讲引才活动经费,对公益性社会组织招聘给予支持。
二是完善社工人才培养政策。安排开展社工继续教育经费,整合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培育体系,鼓励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证社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开展督导人才培养经费,鼓励支持面向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对象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培养计划等。
三是实施社工人才激励机制。设置社工职业水平奖励,对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按5000元每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设置优秀社工人才激励,对荣获苏州市级、省级、国家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按级别分别给与从2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四是设置社工人才关爱保障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专职持证社工,可发放一次性“港城社工重点人才生活补贴”3000元;对社工宣传提供经费支持,助力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订阅专业社会工作期刊、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交流与发展等。
五是注重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为充分发挥社工人才开发资金的效能,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的标准和程序,对资金管理监督和绩效考核也作了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