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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优化资金管理助力交通养护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22-12-06   14:58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字号:[ ]

养护管理是保持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畅通、高效运行的重要手段。省财政始终把交通基础设施养护管理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持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保障,为全省公路、航道等畅通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强化财政投入保障

近五年,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累计下达交通养护资金352.7亿元,有力保障我省公路、航道养护管理资金需求,促进提升我省交通运输设施运行和安全水平。

一是支持普通国省干线养护。2018年以来,省财政累计下达补助资金245亿元,支持干线公路养护和管理,我省连续三个五年获得全国公路养护评价第一名。

二是支持农村公路养护。2018年以来,省财政累计下达补助资金67.3亿元,支持农村桥梁新改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等,我省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稳步提升,县道优良路率达90%,乡村道优良路率达85%,路况水平全国领先。

三是支持航道船闸养护。2018年以来,省财政累计下达补助资金40.4亿元,支持开展内河航道、船闸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和养护管理,有力确保航道稳定畅通。截至目前,全省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2.4万公里,居全国各省第一。

二、优化财政支持政策

省财政积极完善投入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持政策,有效推动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养护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是合理划分交通养护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提请省政府出台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内河干线航道养护资金以省级承担为主、地方为辅,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原则上由地方通过自有财力安排。根据改革趋势和交通养护情况变化,建立省与市县间划分动态调整机制,对市县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的,省财政将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政策。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普通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全省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中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不得低于改革基期年公路养路费收入占“六费”收入的比例。“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且不得用于公路新建。为推动我省普通公路健康持续发展,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相关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地方开展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三是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为管好、护好农村公路,我省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政策。明确市县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要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明确全省成品油改革“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不低于15%,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返还市县的原“五小”养路费基数7.85亿元和2015年下划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支出基数5.61亿元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制定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标准,同时,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纳入省级补助范围,区分不同地区、不同道路类型,实行差异化补助。

三、加强资金规范管理

近年来,我们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不断强化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管理,着力提升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使用绩效。

一是推进专项资金整合。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要求,省财政对用途相同、投向相近、小而散专项资金持续进行整合,至2018年,交通养护领域由原来的多个专项整合为1个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整合后,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年度交通工作重点,结合专项资金预算总额,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交通养护各个方向额度,以便更好地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交通养护工作任务落实。

二是强化管理制度建设。2020年,制定出台了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再次进行修订。管理办法厘清了部门间、上下级间权责边界,实现资金管理责任清晰、流程规范、使用高效。同时,为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2021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配套制定了普通国省道养护、农村公路养护、航道船闸养护3个细分领域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管理办法,形成了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优化资金分配方式。按照稳步推进原则,将交通养护专项资金分配方式由项目法分配改革为项目法+因素法分配,再到完全因素法分配。采用因素法分配后,在完成省定交通养护目标任务情况下,各地可按规定将资金剩余部分统筹用于交通养护其他事项。加快资金下达进度。为保障预算批复前交通养护资金需求,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规定每年提前下达下一年度部分专项资金预算,避免资金支付空窗期,及早形成养护实物工作量。强化资金监管。综合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绩效评价、预算评审,同时充分运用审计部门开展的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成果等,及时发现交通养护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督促部门和市县落实整改要求,不断提高交通养护资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