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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2- 14   09: 19        字号:[ ]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支持基层财政兜牢“三保”底线,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3年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见附件),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补助资金通过2023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结算项目,项目代码10000013Z135110059001。
   该项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设区市财政要将资金全部分配下达到区级财政,不得留在市本级,严禁推迟下达,严禁截留挪用,严禁采取变通方式收回市本级财政。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你市(县)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和指标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奖补资金,加强“三保”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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