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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批)的通知(苏财建〔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11-03   08:38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2-01624 信息分类  财政经济建设
发布机构  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发布日期 2022-11-03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批)的通知(苏财建〔2022〕10号)
时  效

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批)的通知

 

南通、镇江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批)的通知》(财建〔2021438),经研究,现将2021年第十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457万元下达你们,用于内河航道应急抢通和内河水运建设,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0699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具体地区、项目及金额见附件。

请你们尽快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和滞留。同时要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根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第十批)分配情况表

      22021年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第十批)绩效目标表


2021年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第十批)分配情况表.xls

2021年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第十批)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