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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1- 29   16: 48        字号:[ ]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22〕60号)有关规定,我厅修订了《江苏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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