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标志着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制度体系正式形成。
《办法》结合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实际,明确了绩效评估的对象范围、职责分工、主要内容、组织实施、结果应用等内容,提供了评估工作表格、评估报告等一整套模板。
《办法》规定,拟使用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均需组织绩效评估,重点评估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评估工作由省级部门单位具体实施,省财政根据需要选择项目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设立、入库、预算安排、出台和完善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估结果为“一般”和“差”的,不得设立、入库和安排预算。
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进一步前移到财政支出立项的前端,是提升预算编制水平、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升财政决策质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省财政将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研究细化评估操作流程和规范,做好业务宣传和培训,督促指导部门单位落实绩效评估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事前绩效评估落到实处、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