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1年全省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乐夫传达了吴政隆书记、许昆林代省长对财政工作的批示并作讲话,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一级巡视员薛鑫堂应邀到会并作了讲话。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沈益锋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全省财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展现了财政担当、体现了财政作为,为我省实现“十四五”和现代化建设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强的财政支撑。
一是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迈上万亿元台阶,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15.16亿元,增长10.6%,增速、结构均保持了较好水平。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585.96亿元,增长6.6%,民生支出占比达78.4%。
二是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各项举措落地落实,促进全省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稳中向好。落细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普惠的支持。积极发挥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稳投资作用,推动债券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有效拉动社会投资。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
三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大对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均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和政策落实,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保障安全稳定等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五是做好财政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统收统支统管首年平稳运行,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六是坚持抓改革、强管理、严监督,着力强化财政依法规范管理和财经纪律执行监督。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推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化整合,全面抓实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着力提升财政依法规范管理水平,严格贯彻执行财经纪律。
七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财政党员干部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会议强调,全省财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努力在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中交出更加优异的财政答卷。
一是坚持“财”服从服务于“政”,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至上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施策,不断增强财政支持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是坚持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高度关注、准确研判、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五是坚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两手抓”,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推动我省财政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会议明确,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省财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管好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和基层“三保”工作;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持;加强财政领域风险防范,抓牢抓实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为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
具体从八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狠抓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促进经济和财政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要确保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让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抓好财政收入和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在保证财政支出强度的同时,着力优化资金投向。要做好基层“三保”工作。
(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要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做深做细项目实施准备工作,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厚植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势。统筹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加大科研经费管理放权力度,支持科技和产业创新,支持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四)优化财政支持政策,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深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支持更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更高水平推进“1+3”重点功能区建设,支持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着力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支持做好稳就业工作,支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加强民生支出统筹管理,确保民生改善建立在更加稳固、更可持续的基础上。
(六)加强系统谋划推进,不断提升财政改革成效。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企业、文化(体育)企业等国资国企改革,加强财政国资监管研究,进一步提高国企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实施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改革,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金运营监管。
(七)持续加强财政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快修订完善制度规程,完善运维机制,保障平稳运行。全面加强财政依法规范管理。
(八)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监督,推动预算单位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全面加强财会监督,推动财税政策落实到位、财经纪律执行到位。
会议要求,全省财政系统始终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财政机关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加强“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不断提高财政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加强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要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持续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坚持为民务实、躬身力行,持续加强财政系统作风建设,推动江苏财政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南京、徐州、苏州、南通、金湖、句容等6个市县财政局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财政厅在宁各位厅领导,二级巡视员,各处室、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农担公司、金财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财政部江苏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人大财经委、省审计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省财政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局领导,局机关各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区、部分国家级开发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厅属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