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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多措并举支持美丽江苏建设

发布日期: 2021-09-03   11:36   字号:[ ]

     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坚持把污染防治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快各类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全省总体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以建制为基,加大生态补偿效益。建立“三大补偿机制”,全方位挑起“联防联治,共建共享”的大梁。一是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省财政配套实施监管考核和转移支付办法对生态红线区域工作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强化激励约束。二是建立全省范围的水环境区域双向补偿机制。在原有机制基础上,省财政从增设补偿断面、收紧考核指标、提高补偿标准、调整奖励这四个方面对补偿机制进一步系统性完善,强化了地方政府推进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责任意识。三是建立长江流域跨省生态补偿机制。江苏、安徽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就长江一级支流滁河陈浅断面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跨省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通过流域上下游联防共治,共同推进长江流域跨省断面水质改善。

     以整治为纲,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通过“治水、治气、治土、治太湖;护山、护田、护海、护林木”的八大治理保护模式,全力打好生态环境治理提升持久战。一是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每年安排生态保护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二是支持太湖水污染治理。每年安排省级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0亿元,2007年以来总投入达280亿元,支持调水引流、蓝藻打捞、生态清淤、流域治理等重大项目,推动实现太湖“两个确保”和安全度夏。三是支持农田资源保护。2018-2020年省财政累计安排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资金48.3亿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支持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等工作,当前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超过52%、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4%,轮作休耕面积试点面积已超过3万亩。四是支持林业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2020年省财政下达省以上林业发展资金8.6亿元,有力支持我省国土绿化、森林资源管护与培育、湿地保护与生态效益补偿等工作,促进了我省森林保护与野生动物保护等事业的发展。五是推动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2020年省财政积极争取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专项资金8110万元,支持连云港蓝色海湾整治、支持启东市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开展浒苔绿潮防控工作和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

    以创新为要,注入绿色经济新活力。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完善绿色财政政策体系和市场化机制,为绿水青山添砖加瓦。一是积极参与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2020年财政部牵头设立了规模为885亿元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我省积极参与并注资12亿元,积极参与国家基金投向长江流域生态项目,推进我省绿色发展。二是积极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2020年,我省率先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投资基金,基金目标总规模20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土壤污染防治,推动我省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和领域发展,助力打赢净土保卫战。三是率先建立“环保贷”业务。建立了与企业环保信用评级相挂钩的差别化利率机制,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了民营企业的发展。截至2021年年初,“环保贷”累计投放贷款总额209亿元,累计投放贷款项目515个,共节约融资成本1.8亿元。四是积极参与国家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注册登记系统的建设。省财政积极与上海和武汉签订合作协议并认缴9.5%的股权,为我省部门及企业参加全国碳市场及地方碳市场工作提供服务。

    生态兴则文明兴,省财政将坚持系统观念,从加大投入力度和完善制度建设两方面入手,不断优化财政保障机制,做到系统谋划、科学保障,构建绿色生态产品价值体系,促进绿水青山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