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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帮促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9-03   10:26   字号:[ ]

按照中央“四个不摘”要求,省委组织部、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调整并加强了苏北12 县(区)的“五方挂钩”帮扶协调小组,组织动员了241 家单位参与挂钩帮扶。近日,省财政厅下达了2021年省委乡村振兴帮促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1725万元,支持230名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挂钩帮扶217个村。

派驻帮促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到经济薄弱村,是强化能力水平与提振人心士气双措并举,深入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确保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帮促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任期内,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7.5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学习调研、村级党建活动、帮促项目论证确定、业务培训、差旅费用、日常办公用品购置等经费开支。工作队入驻后,通过深入调研,专门制定帮扶项目规划。按照规划,聚焦产业和民生,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改善基础条件,拓展经济薄弱村发展空间和建档立卡低收入群众增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