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21年9月28日受理了江苏至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执业许可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至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三、办公场所: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现代服务业科技园科技楼B座六层604室。
四、主任会计师姓名:韦敏志。
五、出资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
六、该事务所共5名股东,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韦敏志,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010009,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 在江苏中恒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
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执业;
2019年12月至2021年8月 在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
2021年8月至今协会代管。
2、毛雪梅,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800040007,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 在淮安天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
2021年9月至今协会代管。
3、潘汉,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100560002,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 在南京新合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
2021年9月至今协会代管。
4、张元,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100110004,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 在南京中瀚通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
2021年9月至今协会代管。
5、贾建宁,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0594474,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9年至2013年在江苏金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
2014年至2015年在江苏苏税迅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
2017年7月至2021年8月 在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执业;
2021年8月至今协会代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上述股东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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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