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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28   11:04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1-0378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1-09-28
信息名称  《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解读
时  效

2021126日,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该规范制定依据

该规范制定依据为《江苏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该法律法规。

二、该规范制定目的

各省级预算单位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内部牵制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全面管控、重点突出、分工制衡、运转高效、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以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防范和控制采购风险。

三、预算单位内控制度需把握的三个重点

(一)全面管控,突出政府采购关键环节

采购单位要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督的全流程、各环节,抓住编制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选取评审专家、公开采购信息、组织质疑答复、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从严管理、重点控制。

(二)分工制衡,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效能

采购单位要建立政府采购与单位预算、财务、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发挥业务、岗位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合理安排分工、优化业务衔接,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提高行政效能。各主管预算单位要明确与所属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采购活动的管理和指导。

(三)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决策机制

《规范》提出,各采购单位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内部牵制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单位内部采购归口部门,明确采购活动中相关机构和采购人员、财务人员等岗位的职责权限,规范采购决策机制、流程期限等内容。要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作为单位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把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进行研究与决策,通过内控制度形成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提高决策和内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