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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财政:下好“绣花功夫” 赋能“教育双减”

发布日期: 2021-09-27   15:57   信息来源: 宿迁 字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宿迁财政积极响应,多措并举,促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助推宿迁教育高质量发展。

    保障课后服务经费,在“严”字上下功夫。一是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关于明确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的通知》(宿发改收费发〔2020〕174号),明确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标准,公办、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课后服务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00元。寄宿生参加托管类的课后服务不收费。二是根据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折算成教学工作量,对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课时补贴。建立健全课后服务资金监管机制,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助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在“专”字上下功夫。一是安排高中质量“卓越奖”资金600万元。市财政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的通知》(宿政发〔2019〕65号),安排资金促进高中教学质量整体提升。二是安排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评审类项目资金800万元,市财政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的通知》(宿政发〔2019〕65号)等文件,安排2021年度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评审类项目资金,包括创建奖、技能鉴定和技能(创新)大赛奖、规范管理奖及职业学校企业用工服务奖。

    加大教师能力建设,在“精”字上下功夫。一是安排“园丁奖”经费40万元,市财政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中心城市“园丁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3〕171号)、对获得中心城区“园丁奖”、“园丁奖”获得者及提名获得者给予奖励。二是安排教师培训经费200万元,市财政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提升中心城市基础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3〕29号)文件精神,保障市直学校教师培训。

    注重教育质量内涵提升,在“深”字上下功夫。一是安排扶智工程经费20万元,宿迁市财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扶智工程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75号)文件,保证扶智工程公益性。二是安排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经费70万元,《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的通知》(宿政发〔2019〕65号),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高中统测及高考模拟命题、制卷、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