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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连续7年荣膺“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 2021-09-27   15:59   信息来源: 宿迁 字号:[ ]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通报表扬了2020年度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宿迁市财政局荣获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2020年度优秀单位和连续三年以上先进单位,这也是自2014年以来该局连续7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宿迁市财政局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精心打造“健全行政程序管理机制、加强财政业务精准管理、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等“六位一体”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不断推进财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组中心组季度学法制度,带动党支部学法、财政讲堂讲法、人人守法用法。今年以来,该局党组中心组系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统计法》及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坚持把财政干部普法和守法作为引领确立法治理念的基础性工作。将财政法治理念融入“党史教育”,印发《中共宿迁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财政法规教育读书班等活动,推动财政法治理念、财政改革创新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

    全面形成依法科学民主财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宿迁市财政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宿迁市财政局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广泛听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升。严格预算调整法定程序,坚决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宿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宿办发〔2020〕4号),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在财政资金管理中的作用。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强化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制度约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系统推进财政行政权力有序规范运行。专门设立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机构,目前已配备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达到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10%,切实保障法制审核工作需要。全面落实《宿迁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制度》,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投诉处理等法律文书均由法律专业人士审查把关。今年以来,就PPP项目、重要文件制定等工作向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咨询服务20余次;处理的6起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均按照“1人专职处理、双重律师把关、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处理机制办理。与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对接,做好续聘常年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推进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印发《宿迁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财政预决算、“放管服”改革、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全覆盖。宿迁市财政局预决算公开等六项财政重点工作连续3年被省财政厅表彰为先进,政务公开工作连续2年被市政府表彰为先进。践行“将协办案件当重要案件,将主办案件当核心事务”办理理念,提高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连续2年被评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今年以来,高质量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共74件,办理工作得到代表委员一致好评。对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并在网上宿迁等平台公布。截至8月底,宿迁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29项,较省目录少14项,其中涉企11项,继续保持全省收费政策总体最优的宽松环境。

    坚决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行动自觉。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和标准化管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力36项,包括行政许可1项(自2013年改为备案制)、行政处罚3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和其他行政权力1项,在此基础上编制权力清单办事指南,确保办事指南规范、优化、简约。全面深入践行“三真三实”作风,锻造“硬核”财政干部队伍:开展“首问负责制”专项提升“回头看”,切实巩固好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的良好作风;深化“限时办结制”巩固提升活动,持续推进“三强化三提升”岗位练兵,推行“三快一看”工作法。市财政局1名同志获2021年全市“三真三实”作风提优行动第一批“作风之星”表彰。

    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服务改革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促进财政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贯彻落实。积极开展财政政策“六进”活动,深入“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网络”重点宣传惠民、惠农、惠企财政政策法规,保证重点群体全面知晓政策;创新开展企业会计人才培训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为财务会计人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提供互动交流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