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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文体领域2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9月下旬施行

发布日期: 2021-09-18   15:14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宣传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分别会同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印发了《江苏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在2021年9月下旬起施行。上述2个资金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了《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38号令)的相关要求,分别从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新制定印发的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专项资金在年度预算编制“二上”时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省人代会批准后直接下达,大大加快了资金支出进度。同时,根据重要性原则,对纳入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范围的项目制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修订印发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办法,调整了资金使用范围,增加了项目结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省、市、县财政和宣传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