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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规程:预算管理一体化新要求下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持续深化

发布日期: 2021-09-17   16:00   信息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字号:[ ]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统一部署,南通市作为全省首批唯一试点的设区市,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不利因素,历时数月,抽丝剥茧梳理业务场景,层层深入推动技术攻关,把进度细化到天,将责任明确到人,挂图作战,对表推进,最终成功打通资金支付和清算通道,2021年1月顺利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执行系统。

    执行系统上线后,在主体框架已经确立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实现外围系统无缝对接、支付数据“T+0”回流本地、动态监控扩面增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更为规范、安全、高效。在此背景下,南通市适时出台《南通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充分发挥预算管理一体化“制度规范+技术控制”的机制优势,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对标部省规范,确保上下贯通。《规程》的制定以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为蓝本,严格遵循规范规定的管理规则、管理流程和管理要素,对我市原有业务模式做适应性调整,实现“书同文、车同轨”的一体化目标,为不同层级数据大集中管理奠定基础。

    不再严格区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规程》规定,财政部门在一体化系统中预设审核校验规则,所有支付申请由系统自动校验是否遵从预设的规则。这种做法既区别于财政直接支付仅对部分资金支付进行财政审核,也区别于财政授权支付由单位直接向代理银行发送支付指令,因此,《规程》中不再划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统称为国库集中支付,契合部、省最新管理要求。

    加强国库集中支付与政府采购的衔接。《规程》明确,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的国库集中支付申请,系统自动调取已经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中付款时点、付款金额、收款人等关键要素信息,与支付申请中的要素信息进行双向比对,实现政府采购与集中支付的互联互通,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环环相扣的控制机制。

    二是立足地方实际,确保因地制宜。围绕建立规范、安全、高效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南通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采取了取消用款计划、简化财政审核流程、优化资金清算程序、统一市区两级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支付管理模式。《规程》的制定立足我市管理实际,进一步发挥地方特色,力争取得更大的管理成效。

    国库集中支付实现财政资金、单位资金双覆盖。《规程》规定,除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外,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与此同时,预算单位自有收入、往来资金由财政代管,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采用分类别、分板块业务管理模式。按照使用方向的不同,《规程》将资金划分为部门预算资金、城建基建资金、非部门预算资金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四个类别,由四个业务板块分别负责相应的支付业务。实行分类分块管理,能够在核心业务规则、主干业务流程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更具针对性地设置管理侧重点,更有效地排查安全风险点,极大地提高了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效率。

    三是筑牢安全防线,确保资金安全。安全是资金管理的“生命线”,《规程》的制定聚焦国库集中支付安全风险防范,堵塞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守护资金支付安全。

    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规程》明确,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不改变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地位和责任,单位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提高单位责任意识,自觉规范资金支付行为。

    硬化制度约束,构建立体防护网。2020年,相继出台了《南通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南通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对规范资金支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程》的出台,是对国库集中支付行为更直接、更细化的规范,在制度层面构建了对支付安全风险源头治理、长效治理的多重防护体系。下一步,南通市拟出台《南通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进一步织密安全防护网,推动制度建设体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