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深入,张家港市财政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住房问题,以实际行动不断完善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等工程,努力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帮助低收入人群缓解住房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确保老百姓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居有所安。
一、租购并举筑牢住房保障底线,实现住有所居
一是从供给侧入手,不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应力度。通过集中收购的方式,力争形成长期有效供给。2021年,张家港市财政局会同市房产管理中心安排专项资金6300万元,收购保障性租赁住房81套并将其改造成小户型住房,以低租金标准对外出租,重点用于解决非本地户籍人口及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难问题。
二是从群众实际出发,满足新形势下住房困难家庭多元化购房需求。张家港市财政局联合多部门对本市原有经济适用房制度进行改革,于2019年4月推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补贴政策,由政府按照一定标准向符合申请条件的购买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二手房)用于自住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补贴。截至目前,市财政已累计安排保障性住房补贴640万元。
二、全力统筹助推老旧小区改造,实现住有宜居
从资金筹措角度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保障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截至2021年8月,市财政累计投入约1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其中争取中央专项资金与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246万元,申报专项债券2000万元,涉及改造居民楼85栋,改造面积达29万平方米,惠及2346户。同时,市财政局会同市住建部门出台了张家港市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政策,累计拨付补贴资金253万元。
三、城乡结合构建房屋安全屏障,实现居有所安
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财政从城镇和农村两个维度出发,通过安排安全专项资金的方式构建既有房屋安全屏障。2021年,市财政安排1030万元房屋安全专项资金,其中700万元用于市区开放式老旧小区安全维修, 330万元用于既有房屋的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安排专项资金155万元,在完成农村房屋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由市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重点对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等四类农村房屋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他农村房屋进行抽查。下一步,张家港市财政局将建立危房解危治理专项资金,做实做细危房解危资金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