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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农【2021】41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20   10:01     信息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1-03454 信息分类  农业处
发布机构  财政厅农业处 发布日期 2021-07-20
信息名称  (苏财农【2021】41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
时  效

 

淮安市、灌云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为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54号)精神,经各地申报、省级评审并报省政府同意,确定淮安市淮阴区“红色刘老庄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灌云县“西部岗岭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为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现将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淮安市淮阴区“红色刘老庄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灌云县“西部岗岭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补助,每个示范区补助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11 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名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项目代码:Z175070060003。

二、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你市、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将示范区建设作为引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加强部门沟通配合,研究细化示范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示范区建设高质高效。

(二)强化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50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保障示范区及时建成达效。要强化预算资金执行进度跟踪,对进度较慢的单位、项目要重点督导,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杜绝资金滞留情况发生。要严格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项目管理。示范区中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项目,建设时限为1个自然年,原则上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县级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专班,组织相关部门、村镇,形成建管合力,压实各方建管责任,加强调度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国家要求,推动项目按时完成。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项目的论证、储备、申报、公告公示及绩效管理制度,推动项目规范实施。对形成的项目资产应当依法依规明确利益联结机制、后续资产归属和收益分配要求。

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于2022年1月底前报省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好经验、好做法也请及时报送。

 

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

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16日